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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

  2、人员培训
  市、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争取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参加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目标人群摸底
  (1)摸底工作分工:在校目标人群的摸底发动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其他人群的摸底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会同居(村)委会负责;区县疾控中心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
  (2)摸底日期:2009年9月~10月开展摸底登记工作,摸底结果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后于28日前上报市卫生局。
  (3)摸底登记:托幼机构和学校筛选出未完成全程接种3剂次乙肝疫苗的学生,向其监护人发放《补种通知单》。监护人拿到《补种通知单》后查阅子女的预防接种证,确认其乙肝疫苗接种史,并签署《补种通知单》反面的《知情同意书》,再将《补种通知单》和《知情同意书》交还学校。学校将需补种学生的信息在《上海市乙肝疫苗补种摸底和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电子版)。
  校外目标人群由辖区接种门诊工作人员组织现场摸底并进行信息登记,对需要补种的对象发放补种通知单,通知其到指定的接种门诊补种。
  (4)摸底注意事项:乙肝疫苗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接种卡以及监护人回忆情况综合判断。首先以接种证为准,无接种证者以接种卡为准,无证无卡者以监护人回忆为准,监护人能明确乙肝疫苗接种史者视为接种,否则视为未接种。
  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种:①既往有乙肝病史;②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检测指标中有1项及以上阳性(如既往无血清学检测结果,可按自愿原则自费检测;如不愿检测,即视为全部阴性);③有乙肝疫苗接种禁忌证。
  如果托幼机构和学校在筛查后发现有大量学生需要补种的,可以在辖区接种门诊的指导下在本机构内设立乙肝疫苗临时接种点,由接种机构上门进行补种。
  4、疫苗使用量估算
  市疾控中心根据区县疾控中心上报的摸底数据,按照“计划供应、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进度安排,估算年度乙肝疫苗使用量。
  疫苗需求总量(剂次)=(需接种1剂人数+需接种2剂人数×2+需接种3剂人数×3)。
  5、疫苗管理
  (1)采购:市卫生局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负责所需疫苗招标采购。采购结果报卫生部备案。
  (2)分发:市疾控中心负责疫苗的分发和管理,区县疾控中心和接种门诊要提前做好各种物资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的合理分发,避免浪费。
  (3)领取: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门诊要建立真实、完整的接种用乙肝疫苗分发、供应记录,要求各级均设立专账管理,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工作。
  6、接种实施
  为保证接种质量和较高的全程接种率,原则上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开展。各区县可根据目标人数,考虑适当增设临时接种点或延长接种门诊服务时间。接种过程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操作,必须签署乙肝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并正确掌握接种禁忌证。接种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法规规范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调查、诊断和处理工作。
  7、督导检查
  市、区县两级应对补种活动进行全程督导,督导涵盖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
  (四)信息收集与管理
  接种门诊收集学校的《登记表》和本单位的校外目标人群《登记表》,整理录入电子版。为方便操作,可先将《登记表》打印后用于现场填写。如补种对象超过50人,必须录入《登记表》的电子版以便管理和统计。
  通过对《登记表》的电子版进行排序和打印,可以得到按出生日期或姓名排序的纸质表格,为现场接种工作中查找对象和书面登记提供方便。当天补种的内容必须在当天接种服务结束后及时录入电子版。
  摸底登记工作结束之后,如有新增的补种对象,仍须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和予以补种。
  接种门诊对《登记表》进行统计后,将统计结果汇总到《上海市乙肝疫苗补种统计表》(附件3,以下简称《统计表》)并上报区县疾控中心。接种门诊向区县疾控中心上报《统计表》时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区县疾控中心对接种门诊上报的《统计表》进行汇总,将汇总后的《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疾控中心。
  《统计表》为累计统计方式,即每次《统计表》的统计内容均为从摸底登记以来的所有补种数据。区县疾控中心每月15日前向市疾控中心上报《统计表》。区县疾控中心应在2009年10月20日前将首次摸底活动的登记表电子版上报市疾控中心。
  乙肝疫苗补种数据同时应统计到接种率监测数据库中,按<12月龄和≥12月龄分别统计应种和实种数,补种的产品剂次数统计到分产品剂次数中。
  区县疾控中心在2011年10月底前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并对本次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进行整理存档。
  区县疾控中心的总结报告在2011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文件方式上报市疾控中心。
  (五)经费安排与管理
  项目实施所需疫苗经费和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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