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产业政策问题的复函
(赣发改产业字[2009]1047号)
赣州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要求对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许可证换证出具国家产业政策意见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文件精神,经对企业审核,现回复如下:
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系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酒业分公司,主要产品为白酒。公司2007年5月获得国家白酒生产许可证(QS3600 1501 1357),2005年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5]94号)要求,经赣州市经贸委批准《关于赣南果业酒业分公司<“退城进郊”异地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赣市经贸投字[2005]227号),搬迁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007年4月经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企业搬迁已经完成,经现场核实企业已经拥有完备的白酒生产线,配置了完整的质量检测装备,制订了生产规章制度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国家对白酒生产企业的产业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