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宏观调控,提高准入标准
根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统筹分析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员结构、市场需求、消费习惯和社会反映等因素,并征得省文化厅同意,我市制定了网吧发展分布基本标准。(见附件)
新设立的网吧,市区内终端数量不得低于300台,县城不得低于100台,乡镇不得低于60台;需变更迁址的网吧,新迁场所市区内终数量不得低于150台,县城不低于60台,乡镇不得低于40台。
三星以上宾馆、影剧院及综合文化场所的配套设施,可不受终端数量限制。
(七)鼓励连锁,优化结构
要消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积极扶持推进连锁网吧的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督促并指导连锁网吧门店按照连锁经营的要求开展经营,杜绝假连锁现象。鼓励和支持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现有网吧,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为其办理证、照手续。
为充分实现试点城市工作目标,坚持市场标准统一,试点期间全国连锁、省级连锁的网吧来石家庄行政区域内落户,须征求当地文化部门和市文化局意见,连锁网吧在经营过程中如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出现假连锁现象,当地文化部门应立即向颁发证照的部门通报情况并制止其违法行为。
(八)疏堵结合,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
教育部门、学校、共青团组织要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阳光网络”活动。团市委与市文化局进行的“阳光网络计划”要进一步向各县(市)推广,创建100家“青年阳光网吧”,发挥它们的典型示范作用。
各县(市)、区图书馆、信息共享工程网络中心及学校网络教室必须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九)利用多种形式,改变网吧形象
鼓励网吧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鼓励网吧参与希望工程建设和与农村青少年进行1+1帮困活动。
所有营业性网吧应接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依法监督。60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身份证可免费在网吧上网,并鼓励老年人上网与青年人聊天,进行价值对话和交流。
每个季度向当地新闻单位通报本辖区网吧安排的就业人数、完成的税收和其它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