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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规划的通知

  (三)培育农村样板社区。3年内拟在部分区(市)共培育26个农村样板社区。标准为每个社区公益用房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服务功能达到《哈尔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此项工作将在2010年底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社区公益用房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抢抓国家和省对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的机遇,将2009年-2011年达标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资金保障。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95亿元,其中303个达标项目2.5亿元,10个城市精品项目3300万元,26个农村样板项目1200万元。国家和省级资金与我市配套资金投入比例为1:2,省、市级补助资金与6个主城区匹配资金投入比例也为1:2;均采取先建成后补贴的方式进行;除农村样板项目有补助资金外,其他区、县(市)城镇及农村社区公益用房建设资金统一由本级财力负责。
  1.城市达标社区建设资金安排:6个主城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项目概算投资2.5亿元,其中争取省级奖励资金约为3030万元;市财力补助5000万元(其中2009年1000万、2010年2000万、2011年2000万);市财政给予以奖代投补助1189万元(共387个项目,其中14个精品项目70万元,373个达标项目1119万元),其余由各区承担。省级对使用面积达到300平方米的项目奖励10万元;市财力对达标社区的补助资金,根据建设方式原则上每个项目平均按15万元标准执行;市财政对每个精品社区补助5万元、每个达标社区补助3万元,用于购置必要的设备。
  2.城市精品社区建设资金安排:10个城市精品项目概算投资3150万元,其中省级6个项目各补助100万元;市财力4个项目各补助96.25万元,其余由各区承担。
  3.农村样板社区建设资金安排:26个农村样板项目概算投资1200万元,其中省级13个项目的补助金额待定,市及区(市)财力将按省1:2匹配。市财力将按省标准对26个项目进行资助,暂按每个5万元共130万元预算,其余由各区(市)承担。
  2009年-2011年省、市财力、市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如下表:

年份

省级补助

市财力补助

市财政

补助

城市精品社区

农村样板社区

城市达标社区

城市精

品社区

农村样板社区

城市达标社区

达标社区

设备购置

2009年

100万元×6个

共13个项目资金待定

10万元×58个

 

96.25万元×2个

 

15万元×56个

190万元+2008年260万元

2010年

 

10万元×116个

 

96.25万元×2个

5万元×26个

15万元×114个

352万元

2011年

 

10万元×129个

 

 

15万元×129个

387万元

合计

600万元

 

3030万元

385万元

130万元

4485万元

1189万元

总计

3630万元+待定

5000万元

1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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