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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黑财办〔2009〕23号)


厅直各单位,省农发办、省政府采购中心:
  国庆节和中秋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确保全厅干部职工平安、愉快地度过“两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在交通安全上,要抓好车辆管理,按规定安排使用。各单位要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遵纪守规,严禁任何违章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工具,避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安全防火上,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的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日期间不出意外;关闭电灯、电脑等用电设备,切断电源总闸,熄灭烟头等明火隐患;服务中心要做好办公楼、家属楼、车库等场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在防盗工作上,要增强防盗意识,关好办公室门窗,锁好卷柜及抽屉,放假期间要对各办公室粘贴封贴,加班处室要事先报告,做好登记;要严格执行支票、有价证券等票证存放管理规定,并按规定限额留存现金。同时,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被抢、被伤等危害自身安全等问题;要掌握必要的防治甲型H1N1流感知识,尽量避免参加大型聚会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防止感染甲型H1N1流感。
  二、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文件保管、使用、复制和销毁等规定,完善各项保密措施,防止失密、泄密、窃密等事件发生。要抓紧处理未办结的收发文件,特别是密级文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签发的督办文件,要及时办结归档;节日期间,办公桌上不得留存密级文件,严禁将密级文件或按密级管理的文件擅自带离单位;对各位厅级领导未办理完的密级文件和资料,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收回。加强对外公开信息管理,拟对外进行宣传和公布的信息,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全厅公文运行网络和外网的管理,完善技术手段,坚决防止网上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大力支持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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