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确保车辆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
(四)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
对社保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经办和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省、设区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抓好重点抽查和督查,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纪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各类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加快建立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公平、有效运行。
(五)以民主评议基层站所为重点,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由设区市统一部署,县(市、区)具体实施,省、设区市加大督促指导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学校、医院民主评议活动,着力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小鬼难缠”、索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可与在全省开展的“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结合进行,成果共享。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力求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六)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继续开展其它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确保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坚决纠正违规收取补课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加强对使用卫生专项资金集中采购医疗器械工作的监管,严格规范诊疗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防止过多过滥,加快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等活动,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