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建筑业协会建造师注册收费的批复
(湘价函[2009]109号)
省建筑业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核定注册建造师注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你会按国家要求和省建设厅授权开展我省建造师注册初审工作,属特定服务范畴。鉴于你会无财政拨款,开展注册工作也无专项资金,为有利我省建造师注册工作正常进行,弥补注册初审工作的成本费用,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精神,参照建设行业其他执业资格注册收费的做法,现就注册建造师注册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开展建造师注册初审服务应坚持自愿申请、服务有偿和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认真审查,并按建设部规定格式制作执业印章等。对注册合格者方可收取注册费。
二、注册服务费包括注册评审、执业印章、证书打印、注册材料报北京、上交国家等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140元,其中执业印章工本费每个90元(注册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