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38)
| 主动公开信息量
(19.7)
注1
| 概况信息
| 网站发布自然、地理信息,行政区划设置信息,领导信息,人文、历史信息,经济发展状况等概况信息。
| 1
| 公开自然信息,满分为0.1分;
|
公开地理信息,满分为0.1分。
|
公开行政区划设置信息,满分为0.2
|
公开领导简历,得0.1分;
公开领导分工信息,得0.1分。
|
公开人文、历史信息,满分为0.2分。
|
公开经济发展状况,满分为0.2分。
|
法规文件
| 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法规政策解读信息、文告等公文信息的累计数量。
| 1.2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2分。
法规文件应分类、序时排列。
|
规划计划
| 网站发布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执行情况、地方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统计信息
| 网站发布地区年度(季度、月份)相关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财政预决算
| 网站发布财政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情况和决算报告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行政收费
| 网站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政府采购
| 网站发布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规政策、政府集中采购指南、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政府集中采购中标公告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重大项目
| 网站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进展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重点领域
| 网站公布扶贫政策、措施和实施,教育政策、措施和实施,医疗政策、措施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和实施,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专题栏目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应急管理
| 网站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应急常识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城乡建设
| 网站发布城乡建设计划、进展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监督检查
| 网站发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社会公益
| 网站发布社会公益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
| 网站发布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信息,以及相关补偿、补助费用的标准和发放、使用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捐赠救助
| 网站发布抢险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优抚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救济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社会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人事信息
| 政府网站发布人事任免或公务员招考等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 网站发布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三农信息
(社区服务信息)
| 网站发布农民、农村、农业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三农信息或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信息的累计数量。
| 1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工作动态
| 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的累计数量。
| 1.5
| 按照2003年以来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5分。
|
年度
新增量
(8.8)
| 法规文件
| 2009年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法规政策解读、文告等公文信息的数量。
| 0.8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8分。
法规文件应分类、序时排列,主要考核网站发布的最新公文的数量。
|
规划计划
| 2009年网站发布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执行情况、地方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统计信息
| 2009年网站发布地区年度(季度、月份)相关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财政预决算
| 2009年网站发布财政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情况和决算报告等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政府采购
| 2009年网站发布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规政策、政府集中采购指南、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政府集中采购中标公告等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重大项目
| 2009年网站发布重大项目批准、进展等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重点领域
| 2009年网站公布扶贫政策、措施和实施,教育政策、措施和实施,医疗政策、措施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和实施,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专题栏目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城乡建设
| 2009年网站发布城乡建设计划、进展等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监督检查
| 2009年网站发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社会公益
| 2009年网站发布社会公益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
| 2009年网站发布土地征用或房屋拆迁信息,以及相关补偿、补助费用的标准和发放、使用等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捐赠救助
| 2009年网站发布抢险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优抚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救济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社会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等捐赠救助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人事信息
| 2009年网站发布人事任免或公务员招考等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 2009年网站发布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三农信息
(社区服务信息)
| 2009年网站发布农民、农村、农业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三农信息或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信息的数量。
| 0.5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0.5分。
|
工作动态
| 2009年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的数量。
| 1
| 按照2009年度新增有效信息的累计数量计分,满分为1分。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性
(1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发布情况。
| 0.5
| 依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得0.5分。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编制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框架设计与业务职能设置的结合情况;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情况;目录能够直接链接信息内容。
| 2
| 依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编制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框架设计与业务职能设置相结合的,满分为1.2分;
照搬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存在有栏目无内容现象的,最多得0.5分。
|
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情况:按照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计分,满分为0.5分。
年份不完整的最多得0.2分。
|
目录能够直接链接信息内容,得0.3分;
下载后才能阅读信息或设置其他障碍的,得0.1分。
|
编制本级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框架设计与业务职能设置的结合情况;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情况;目录能够直接链接信息内容。
| 1.5
| 依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编制本级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框架设计与业务职能设置相结合的(对照部门职责规定),满分为0.7分;
照搬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存在有栏目无内容现象的,最多得0.2分。
|
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情况:按照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计分,满分为0.5分。
年份不完整的最多得0.2分。
|
目录能够直接链接信息内容,得0.3分;
下载后才能阅读信息或设置其他障碍的,得0.1分。
|
编制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框架设计与业务职能设置的结合情况;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情况;目录能够直接链接信息内容。
| 1.5
| 依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编制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框架设计与业务职能设置相结合的,满分为0.7分;
照搬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存在有栏目无内容现象的,最多得0.2分。
|
目录内容的更新维护情况:按照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计分,满分为0.5分。
年份不完整的最多得0.2分。
|
目录能够直接链接信息内容,得0.3分;
下载后才能阅读信息或设置其他障碍的,得0.1分。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200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0.5
| 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得0.5分。
|
依申请公开
| 公开栏目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否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渠道的功能易用程度。
| 0.5
| 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得0.3分。
|
依申请公开渠道的功能易用,渠道层级设计合理,不超过3次点击即可到达提交页面的,得0.2分。
|
公开要素
| 对依申请公开程序的公布情况;对依申请办理时限的公布情况;对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的公布情况。
| 0.5
| 公开办理程序,得0.2 分。
|
公开办理时限,得0.2分。
|
公开收费标准,得0.1分。
|
在线受理
| 提供在线受理的情况;相关表格下载的提供情况;模拟用户申请信息的反馈情况。
| 1
| 提供在线受理情况,得0.3分。
|
提供申请表格下载,得0.3分。
|
考核用户申请信息的反馈情况,满分为0.4分。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信息公开规定的发布情况。
| 0.5
| 完整公开国务院、省、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满分为0.5分;
不完整的,最多得0.2分。
|
监督保障机制
| 网站是否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
| 1
| 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得0.3分。
|
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得0.3分。
|
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得0.4分。
|
网上办事(35)
| 网上办事量
(15)
| 办事指南量
| 面向个人的办事指南
(规范办事指南应具备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联系方式等要素,下同。)
| 3
| 按照婚姻登记、生育收养、户籍管理、教育、文化、医疗、公用事业、住房、就业、社会保障、交通和死亡殡葬等应用主题分类提供的规范办事指南的数量,对比标杆计分。
要素不齐全的办事指南不予计算,下同。
|
面向企业的办事指南
| 3
| 按照设立变更、纳税、年检年审、质量检查、安全防护、商务活动、劳动保障、人力资源、资质认证、建设管理和破产注销等应用主题分类提供的规范办事指南的数量,对比标杆计分。
|
表格下载量
| 面向个人提供有效表格下载的事项数量。
| 2
| 统计真实可用的表格下载的数量,对比标杆进行打分。
表格下载应用主题应与办事指南一一对应,下同。
表格不能下载的,按每个表格进行扣分,扣完为止,下同。
|
面向企业提供有效表格下载的事项数量。
| 2
| 统计真实可用的表格下载的数量,对比标杆进行打分。
|
在线查询量
| 实现办事状态、结果查询的有效事项数量;实现便民服务查询的有效服务事项数量。
| 2
| 提供办理状态的查询功能,得0.25分;
提供办理结果的查询功能,得0.25分。
|
按照网站提供实现办事状态、结果查询的有效事项数量,累进计分,满分为0.5分。
|
提供有效便民服务查询的数量,按项计分,满分为1分。
|
在线申报量
| 能够实现在线申报办事服务事项的数量。
| 3
| 按照网站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申报的数量,累进计分,满分为2分。
以一体化形式整合的(如仅提供一个登陆、列表页面的),无法统计事项数量的,其数量按1项计算。
|
考核在线申报的有效性,满分为1分。
|
网上办事度
(4)
| 网上办事度
| 政府网站提供的服务事项中,能够实现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结果反馈(在线查询)等全流程办理服务的事项的数量与网上提供的所有办事服务事项数量的比率。
| 4
| 根据可实现全流程办理服务事项的数量与网上提供的所有办事服务事项数量的比率计分,满分为4分。
|
人性化服务度
(16)
| 场景导航
| 按照用户需求或实际办事场景设计办事导航;场景导航式办事服务的数量;场景式服务办事服务资源的办事度。
| 6
| 考察场景导航服务的数量,按项计分,每项最多得1分,满分为4分。
|
考核场景导航服务是否能够实现全流程办理服务,满分为2分。
只整合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的,最多得1分。
|
服务主题分类
| 网站服务应用主题设计、快速通道设计情况。
| 6
| 考核网站是否按照个人和企业用户对象生命周期设立应用主题,满分为2分。
|
考核网站是否根据特殊人群需求建立快速访问通道并整合服务资源,满分为4分。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建设“百件实事网上办”专栏;栏目内容的实用性水平。
| 4
| 考核网站是否按照闽政办〔2007〕188号文和《全省政府网站进一步深化“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方案》(2009年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材料之四)的要求建立“百件实事网上办”专栏,满分为4分。
“百件实事网上办”专栏内容不齐全的、出现空栏目或者无效链接的,最多得2分。
|
公众参与 (20)
| 公众参与量
(7)
| 咨询投诉参与量
| 全年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咨询投诉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
| 3
| 考核全年公众通过网站参与咨询投诉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累进计分,满分为3分。
|
实时交流参与量
| 全年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实时交流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
| 2
| 考核网站全年开展在线访谈的次数,满分为2分。
访谈应围绕政府业务职能或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组织内容。
|
意见征集参与量
| 全年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意见征集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
| 2
| 考核网站全年开展民意征集(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的次数,满分为2分。
民意征集应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公众关注热点开展。单纯征集网站建设意见的,不予计数。
|
参与答复量
(7)
| 咨询投诉参与答复量
| 全年对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建议的咨询投诉活动,给予答复的总件(条)数。
| 3
| 根据咨询投诉渠道的答复数量,累进计分,满分为3分。
答复内容应规范,针对性强,能解决用户实际问题,不敷衍、推诿、答非所问。
|
实时交流参与答复量
| 全年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的次数;对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建议的实时交流活动,给予答复的总件(条)数。
| 2
| 根据公众参与访谈的情况及嘉宾回复情况计分,满分为2分。
|
意见征集参与答复量
| 全年对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建议的意见征集活动意见公开的总(条)数。
| 2
| 考核网站公开的民众意见数量、网上调查投票数等,累进计分,满分为2分。
与征集内容无关的广告帖等留言,不予计算。
|
参与便捷度
(6)
| 渠道种类
| 政府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覆盖咨询投诉、实时交流和民意征集等互动参与渠道的种类。
| 3
| 考核网站是否设置领导信箱、效能投诉和监督举报等咨询投诉渠道(或者整合完善的综合渠道),满分为1分。
|
考核网站是否设置访谈直播等实时交流渠道,满分为1分。
仅链接或转载省政府门户网站或电视台等其他访谈内容的,最多得0.5分。
|
考核网站是否设置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网上听证或网上评议等民意征集渠道,满分为1分。
|
渠道便捷度
| 咨询投诉:提供邮箱功能,可在线留言;提供使用帮助、指南,或可选择信件类型、发送部门;按照主题提供常见问题列表。
实时交流:有直播功能,用户可实时参与;能够提供在线访谈下期预告、长期预告。
民意征集:用户能够在线提交意见;能公开公众意见,对调查或征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3
| 考核咨询投诉渠道是否提供使用帮助、指南,或可选择信件类型、发送部门;是否按照主题提供常见问题列表,满分为1分。
|
考核实时交流渠道是否具备直播功能,用户可否实时参与;是否提供在线访谈下期预告、长期预告,满分为1分。
|
考核民意征集渠道是否能够在线提交意见;是否公开公众意见,或者对调查或征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满分为1分。
|
网站性能设计及运行维护
(7)
| 网站响应(1)
| 网站响应
| 主页或者网页内容响应时间;关键搜索模块的响应时间。
| 1
| 主页或者网页内容响应时间正常,满分为0.5 分。
|
关键搜索模块的响应时间正常,满分为0.5分。
|
页面展示(1)
| 页面展示
| 网页栏目、内容布局的合理性;内容层级的复杂度,能否少于或等于三次点击即可访问内容;页面是否美观、简洁、大方。
| 1
| 网站首页能够体现政府网站三大功能定位, 在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或“公告栏”等)、搜索引擎,有新闻动态,满分为0.4分。
|
考核内容层级的复杂度,少于或等于三次点击即可访问内容的, 满分为0.3分。
|
页面美观、简洁、大方 , 满分为0.3分。
|
辅助功能(2.5)
| 搜索功能
| 是否提供搜索引擎功能;是否提供多样化的搜索方式;搜索结果的准确程度。
| 1
| 提供搜索引擎,得0.3 分。
|
提供多样化的搜索方式(全文检索、关键字检索、分类检索、二次检索等), 可实现关键字全文检索和组合检索,得0.4分。
|
搜索结果准确,支持时间/相关度排序并能突出显示重点信息的, 得0.3分。
|
使用帮助
| 提供网站地图或使用帮助;有重要栏目介绍、使用说明。
| 0.5
| 提供网站地图或使用帮助,得0.3分。
|
有重要栏目介绍、使用说明的,每项得0.1 分,满分为0.2分。
|
评比统计
| 是否提供访问量统计;网站栏目和内容使用情况的统计与评比。
| 0.5
| 公布全站访问量统计的,得0.25分。
|
公布网站栏目和内容使用情况的统计与评比的,得0.25分。
|
导航链接
| 是否提供上级、下级和其他重要单位链接导航。
| 0.5
| 提供上级单位链接导航,没有出现无效链接的,得0.2分。
|
提供下级单位网站导航,没有出现无效链接的,得0.2分。
|
提供其他重要单位导航,没有出现无效链接的,得0.1分。
|
网站运行维护
(2.5)
| 网站维护
| 是否存在有栏目无内容、网站或网页无法打开的情况。
| 1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分:有栏目无内容、网站或网页无法打开。
|
网站安全与保密审查
(注2)
| 网页是否有病毒、是否被搜索引擎收录为恶意网站,是否公开涉密信息。
| 1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分:网页存在病毒、网站被搜索引擎收录为恶意网站、公开涉密信息。
|
联系方式
| 是否提供网站运行维护部门的联系方式。
| 0.5
| 公开网站主办单位和维护单位,得0.25分。
|
公开联系方式,得0.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