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机制,确保安全。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与运行的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有序。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技术标准。按照《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结合我省社保卡定位和集成多种业务的特点制定《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技术指南(试行)》,在社保卡卡面设计、文件结构、容量、读卡终端、数据接口、数据交换等方面统一全省技术标准。在技术许可和遵循统一标准的情况下,设区市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细化制定技术方案。
(二)建设社保卡系统。社保卡项目的核心部分是社保卡系统。先期利用省医保网络(承载网络待条件成熟后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依托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数据中心,建立省、市两级社保卡系统。具体包含:
1.制发卡子系统。配置制卡发卡设备、数据加密机、发卡管理工作站、IC卡读卡器及其管理软件;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制卡、注销、查询,卡业务指标扩充、数据结构修改、卡终端管理及密钥管理等功能。
2.管理应用子系统。开发社保卡管理应用系统,管理社会保障卡数据,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等业务应用功能。
(三)制作发放社保卡。社保卡制作和发放由省、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要充分考虑城乡区别和银行网点的分布情况,本着“惠民、便民”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或招投标选择制卡单位,确保制卡工作高效便捷、安全可靠,减少流转环节和制作费用。向社会公众首次发放社保卡力争实行免费。社保卡因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的,根据各设区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制发卡成本费。
(四)推广就诊一卡通。将现有的就诊卡、医保卡等整合到社保卡,在全省医疗机构组织社保卡作为统一就诊卡的接口改造,更换、部署医保业务和金融应用读卡终端,逐步实现就诊一卡通,并利用电子钱包功能实现一卡结算。以社保卡为索引,建设应用全省居民健康信息系统。
(五)开展金融应用。开通社保卡磁条账户和小额电子钱包支付等金融应用功能,并按照国家金融IC卡发展规划,逐步过渡到电子现金应用,为持卡人提供便捷、安全的金融支付方式。
(六)拓展应用服务领域。在满足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服务等业务需要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社保卡在卫生、民政、计生、教育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在相关应用领域改造或建立数据接口,部署社保卡应用终端,逐步完善用卡环境。整合集成面向公众服务的各类应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居民的社保卡应用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