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儿童卡介苗接种工作任务的通知
(杭卫办〔2009〕110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调整部分直属单位结核病管理等业务职能的通知》(杭卫发〔2009〕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1月1日起,杭州市预防保健门诊部撒销卡介苗接种门诊,不再承担儿童卡介苗接种工作,撤销后的卡介苗接种工作,根据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区承担。为保证全市儿童卡介苗接种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卫生局行政部门要尽快指定辖区内一家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医疗单位,承担辖区内儿童卡介苗接种任务。协调落实卡介苗接种所需人员与设施调配,保证指定接种门诊在2009年11月1日可正式启动卡介苗接种任务。
二、经各区卫生局指定承担卡介苗接种任务的接种门诊应积极落实卡介苗接种所需人员与设施,严格执行《国家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范接种行为,确保安全接种。卡介苗接种室(接种区)做到单独设置,卡介苗存放于专用冰箱。承担卡介苗接种任务的接种人员在具备《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所规定的资质基础上,还需进行卡介苗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卡介苗接种工作。
三、市疾控中心、市预防保健门诊部要做好对各区从事卡介苗接种任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卡介苗门诊正式启动后,要对各相关接种门诊逐家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指导整改,保证各项接种工作规范有序。
四、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承担卡介苗接种的门诊,并做好业务指导,负责做好与市预防保健门诊部的业务交接。卡介苗门诊正式启动后,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卡介苗接种工作的督导。
请各区卫生局在10月20日前将确定后的卡介苗接种门诊单位和接种人员名单报市疾控计免所(联系人:王骏;联系电话88000529;传真:85100107),并报我局疾控处备案。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