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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一是秦岭终南山特长公路隧道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实施效果较好。在运营初期,交通部门就制定了《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做出详细规定。设置了目前最先进的监控系统及监控室,随时观测隧道内运营情况;签订了安全保畅协议,守卫隧道安全;建立了消防应急中队,采购消防车辆,确保隧道内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到位;设立了安检站,对运送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检查、分流,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在华县建设了全省第一个县级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约79000平方米、可安置3万人,能满足安置人员7-10天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我省其他地区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树立了标准。
  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资金筹措与管理。

  我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可用财力有限,特别是县级财政大多属于“吃饭财政”,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各级政府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认真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管理机制,加大了本级救灾资金的投入。省级财政已将应急工作管理经费纳入了预算。
  一是自然灾害应急资金保障有力。“十一五”以来,我省共下拨灾民救济款31.9272亿元,其中省本级和各市配套资金9.3404亿元,中央资金22.5868亿元,与往年相比有一定增长,使灾民救助标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安排突发灾害和事件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建设资金1220万元,渭北绿色优势果业区人工防雹增雨及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资金416万元。每年安排省地震局专项经费基数200万元,用于全省防震减灾项目运行经费补助。资金及时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我省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和灾害应急能力的快速提升。
  二是事故灾难应急专项经费安排及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上及时安排应急资金。2006年镇安金矿“4.30”溃坝事故发生后,省财政及时安排应急资金300万元。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安排抗震救灾应急资金1.37亿元;“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及时安排应急工作经费721万元,有力地保证了突发事件得以顺利处置。
  三是公共卫生应急资金大幅增加。省、市、县三级财政均加大了公共卫生应急资金,特别是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投入力度。2007年,省财政及时拨付农业厅疫苗配套经费900万元。2008年,全省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5202万元,其中省财政拨付3440万元。国家林业局陆续下拨我省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每站40万元)的建设经费400万元,目前经费到位的监测站正在积极开展招标和基本建设工作,对提高我省野生动物监测能力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宁强、洛南等80多个县建立了强制免疫反应死亡补偿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强制免疫工作的开展。
  (二)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有关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或亲赴应急处置一线,研究部署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连续四年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到会讲话,就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应急资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用款单位均开设基本建设专户,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在资金拨付上,实行“按计划、按预算、按基建程序、按进度”拨款的“四按”原则;三是与省稽办、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合,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成效显著。省应急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 “四进”“五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活动,即应急管理要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且每个单位必须要有应急预案、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队伍、有物资保障、有科普宣教,有力地提升了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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