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各单位根据《规划》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15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已编制完成,省应急办组织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截至目前,15个项目中正按计划推动实施的有5个,占33.3%,其余项目进展相对缓慢,与《规划》进度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详见表2)。
表1陕西省“十一五”前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略)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从监测预警方面看,通过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开展风险排查活动,有效提高了全省监测预警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1. 初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
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隐患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抓源头,常预防”的工作原则,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注重信息的搜集和分析,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集中排查,及时发现苗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重点解决,有效化解矛盾。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 逐步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基本建立了反馈便捷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有针对性地加强信息工作。关键行业和领域的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初步建立。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测系统,重点加强了县、乡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第二轮丘陵山区地质灾害核查工作,查明了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截至2008年底,共完善和建立了9个危重地质灾害点的专业骨干监测点。
3. 建立了重大事件预警预测机制。
针对可能的突发重大事件,我省建立了覆盖面广、反应及时的联络员制度,强化信息报送、综合分析及预警预测机制。2008年5月至9月,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奥运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报告。2008年9月13日至12月3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全省“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下架及相关婴幼儿健康检查、治疗工作进展等事项向国家相关部门和省政府上报日报和周报,并以专题信息等形式上报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了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4. 震情监督预测能力显著增强。
目前运行的陕西省数字测震台网由1个台网中心、31个固定子台、7个流动台站组成。台网对全省及周邻地区可监控ML≥2.5级、关中及陕南大部分地区可监控ML≥2.0级、西安市及周邻地区可监控ML≥1.5级地震。已经建成数字强震动台30个,主要分布在关中地区。在汶川特大地震后,强震台站产出的数据信息为我省境内地震烈度区的划分提供了重要基础参数,为抗震救灾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5. 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系统部分建成。
全省放射源数据库项目、电磁辐射污染源申报登记项目、伴生放射性矿普查项目已实施完毕;由西安市安监局投资200万元的重大危险源远程视频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已通过专家验收,即将投入使用;城市放射性废物自动化监控系统项目已部分完成;重点核辐射污染源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全省地热水放射性调查等项目尚未完成。
6. 监测预警能力有所提高。
我省各地、各部门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早作准备,及时完善工作预案,强化工作措施,力争将社会安全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在省应急办的积极组织协调下,省级各涉灾部门加强了工作联系,加快了灾害预警系统建设。
(二)从信息与指挥方面看,省、市、县三级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省级综合应急平台建设进展顺利,综合以及专业应急指挥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建成了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
1. 应急指挥系统比较完善。
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较为健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应急组织管理机构。为了进一步强化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2008年底,省政府批准成立了“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和“陕西省减灾中心”。省级各部门都建立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指导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