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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8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35号)要求,省应急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认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经过下发通知、组建机构、会议部署、单位评估、实地调研、综合汇总、专家评审、修改完善8个阶段,完成了《“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中期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中期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中期评估报告》中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仔细查找应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快规划建设进度,努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陕西、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省情、实事求是,着力完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社会参与,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全省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应急演练工作有序开展,应急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监测预警系统有待完善、物资保障能力亟待增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相对缓慢等突出问题。
  1. 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进展。

  应急组织管理体系趋于健全。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截至2008年底,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均已成立了专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全省107个县(区、市)中有62个县(区、市)成立了专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其他各县大都明确了兼职办事机构;全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建立。省级涉灾部门实行定期灾情会商制度,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灾害应急体系;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均成立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建立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指导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我省结合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活动,按照“四进”“五有”的有关要求,大力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到2008年底全省基本完成了省、市、县三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共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7万余件。我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个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审议通过后全部印发。省级部门应急预案已编制印发96件,其余6件正在编印中。同时,着力强化市县两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增强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市县两级预案的修订工作基本完成。
  应急演练有序展开。“十一五”前期,我省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设区市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成功组织了一系列重大演练活动。通过演练锻炼了各级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检验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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