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统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外事系统公派短期出国(境)的政审工作;选派我省干部和工勤人员借调到驻外使领馆工作;承办全省外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全省外语翻译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出国管理处。
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全省因公出国(境)团组;负责制作、颁发、收缴和管理全省因公护照及赴港、澳通行证件;负责为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出访起草报告、联络、申报工作;拟定全省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及申办护照业务及外事纪律培训工作。
(四)礼宾接待处。
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接待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负责重大外事侨务活动的礼宾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省级领导的外事礼宾和出访联络工作;负责以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礼宾工作;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来晋访问的接待和联络工作;协调组织省内重大外事活动;拟定全省外事接待礼宾、礼仪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做好外事、侨务礼宾安排工作。
(五) 驻京联络处。
负责为全省公派出国团组向外国驻华使领馆申办外国签证;检查指导全省签证工作;协助办理副省级以上领导出访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省外事侨务办在京的外事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与外国驻华机构的联系、联络工作;兼办省人民政府驻京办的外事工作。
(六) 侨务工作处。
拟定侨务工作政策,起草侨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境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与交往,开展引进智力、人才、资金、技术工作;管理华侨、华人有关捐赠工作;做好侨务对台、华文教育、侨务外宣等工作。
(七) 新闻文化处。
负责外国新闻机构和记者来晋采访的审批、接待和组织安排;负责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负责对外开放市县的申报工作;汇总报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资料信息;参与拟定或起草我省对外开放政策、法规草案;组织外事侨务新闻报道;负责《外事侨务志》编纂工作。
(八)涉外管理处。
指导、协调全省涉外管理工作;起草对外开放及外事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境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涉外领事业务和办理外国人来晋签证审批手续;建立我省处理涉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突发事件;负责省内各单位申办国际会议的申报审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