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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推动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工商部门要根据邮政企业产品经营范围予以工商注册登记,按照连锁经营企业资质办理相关要求,以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为连锁总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市、县邮政企业持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按规定及时为邮政企业审核办理农药类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服务。
  商务、邮政部门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村邮站拓展经营范围,并逐步建设成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和乡镇居民快速服务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
  以上经营许可办理和工商注册登记,各部门要按规定减免相关资证办理费用。
  (三)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邮政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
  工商部门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省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村邮站),可持省级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企业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村邮站)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进行登记注册和备案时,应按规定减免相关资证办理费用。
  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对邮政企业建设符合标准并纳入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的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给予支持。
  农资管理、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在强化对邮政企业配送商品质量监管的同时,避免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四)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发展改革、税务、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省级和地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
  财政部门对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运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建立农村营销网络的邮政企业,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要积极给予支持。
  鼓励邮政储蓄银行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及所属的标准化农家店开办小额贷款业务,提供项目建设和运营信贷支持;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小额信用贷款业务。
  (五)鼓励和支持邮政参与农业、药品、烟草等的配送服务。农业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参与农业发展项目,围绕茶叶、蔬菜、中药材等全省农业优势产业和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群防群治等重大项目,将邮政配送的农资产品纳入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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