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建发〔2009〕22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确保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现印发执行。

  附件: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考核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不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质量监督的国家、省重点工程)新建、扩建、改扩建(含BT、BOT、TOT等融资方式)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市属重点工程)质量均属考核考评范围。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交通、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的质量考核考评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第三条 参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市属重点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机构均属考核考评对象。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考核是由建设单位上级部门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的考核;本办法所指考评是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考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