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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娄底、郴州、常德、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张家界市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娄底、郴州、常德、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张家界市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的批复
(湘价商[2009]142号)


娄底、郴州、常德、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张家界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局《关于规范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的通知》(湘价商[2009]91号)的规定,同意娄底、郴州、常德、衡阳、邵阳、岳阳、益阳、张家界八市的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统一调整为每户1800元,新收费标准从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以上八市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通知燃气企业按规定的时间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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