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江两岸森林工程融资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江两岸森林工程融资的批复
(渝府〔2009〕156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江两岸森林工程融资有关问题的请示》(渝林文〔2009〕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林投公司)向华夏银行重庆分行申请贷款3亿元,专项用于我市长江两岸森林工程建设,贷款期限为2-5年。

  二、该项贷款还款来源为中央分配给我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基金(三峡后扶资金)。

  三、请你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需要提供有关贷款手续,市林投公司按照程序办理贷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