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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卫传[2009]242号)


各市卫生局、教育局:
  近日,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以及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新学期开学,全国多个省份相继出现学校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我省沈阳、营口地区也出现学校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临新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现就做好我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关注和重视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原则,及时研究部署和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共同指导和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认真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1、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制定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尤其是对校医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和防控能力的培训工作,完善应对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各项应急和处置措施。
  2、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坚持并做好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晨检以及因病缺勤登记、随访工作,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及时了解缺勤原因,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或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信息,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或处置。
  3、要求学校近期尽量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合理安排合班、大班授课;建议停止现阶段组织学生进行军训;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采取和执行临时停课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流行。
  三、建立健全甲型H1N1流感信息及时通报和措施联动机制
  1、学校、托幼机构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教体艺〔2009〕6号)要求,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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