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9〕15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74号)要求,现就各县、州直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围绕贯彻实施
《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重点检查以下三个方面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制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编制、公布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的情况;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向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的有关措施。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织领导的情况;开展相关培训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的情况;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报制度等情况;制订公共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的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答复等情况;应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在行政服务场所开设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收费的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建立工作机构。按照《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设立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通知》(阿府办函〔2008〕79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化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阿府办发〔2009〕28号)要求,各县、各部门要建立政府信息化工作机构和领导机制。同时,把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着力加强各县、各部门网站建设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