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各县2009年9月20日前将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情况报州人事局。
附件2
阿坝州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解决我州灾区群众的民生问题,帮助灾区群众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维护我州社会稳定。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阿府发〔2009〕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个加快”和“一强一地两区”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抓住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机遇,以落实灾区就业援助政策为着力点,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劳务输出、实行以工代赈、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更多的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帮助灾区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59500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灾后重建的实际,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倾斜安置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二)认真做好对口就业援助工作。加强与8个对口援建省(市)的衔接,与对口支援省(市)建立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对口、人员对口、工作对口。在信息发布、技能培训、跟踪服务管理上搞好衔接,完善对口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将第三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总体安排。建立援建项目吸纳本地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模式,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吸纳本地劳动者就业的具体指标。结合当地劳动者的特点,要根据项目的用工需求,组织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安排本地劳动者在项目建设中实现就业;继续加强与对口援助省劳务合作,作好信息沟通,加强协作,搭建劳务输出对接平台。及时发布准确有效的岗位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岗位对接,并落实单程路费补贴,促进灾区劳动者异地就业。(责任单位:8个受援县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三)推动实施以工代赈方式。将灾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广泛推行以工代赈方式,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在组织实施灾区土地整理、恢复农业基础设施、修复乡村道路、修复农林水利设施、治理地质灾害等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大骨节病综合防治项目中,大量吸纳灾区群众参加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以工代赈方式,使灾区群众优先就近就地就业,促进灾区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交通、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
(四)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按照《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阿府函〔2009〕16号)文件精神,通过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组织企业职工培训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灾区群众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经委、商务、税务、旅游、林业、交通、工商等部门)
(五)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改善创业环境,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贷款门槛、健全服务组织、完善工作机制,为灾区群众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落实贴息政策,扩大贷款规模,为灾区群众创业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人民银行、财政、劳动保障、发展改革、工商、税务、农行等部门)
(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灾后重建项目和劳务输出的用工需求,对灾区群众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通过开展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素质,提高就业成功率。(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农业、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等部门)
(七)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组织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工作场所。狠抓就业实名制、失业登记制、用工备案制管理,确保享受政策的受灾对象真实、准确。开展以“助你就业,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地震灾区“手牵手就业援助行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效率。(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党委、政府要继续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要制定解决灾区群众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做到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灾区就业援助的组织协调,财政、人事、国土、旅游、建设、农业、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灾区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