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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9〕15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州劳动保障局、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劳办制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灾区群众、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等5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阿坝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2.阿坝州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3.阿坝州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4.阿坝州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5.阿坝州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九年八月十日

  附件1
阿坝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州教育局、州人事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阿府发〔2009〕15号)文件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个加快”和“一强一地两区”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促进55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60%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2009年计划选聘 400名大学生村干部,60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志愿者,14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团委等部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切实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公安、经委、工商、税务、工商联等部门和金融机构)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企业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各类企业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针对我州重大科研项目中,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设立“科研志愿者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参与科研及承担辅助工作。(责任单位: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委、公安、经委等部门)
  (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55名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各人民政府,人事、教育、财政、劳动保障、科技、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经委、共青团等部门和金融机构)
  (五)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健全高校毕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
  (六)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州确定7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州人民医院、马尔康中学、九寨沟管理局、黄龙管理局、阿坝日报社、州广播电视中心、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县确定2个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一定规模、社会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全州组织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帮助提高择业能力。见习基地所在县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5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助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见习基地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州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免费人事代理。(责任单位:人事、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国资委、经委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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