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重点和方向
(一)大力支持农牧业发展。大力支持人工种草、畜禽良种工程和牲畜暖棚建设,发展生态畜牧业。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专业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带动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牧民定居、高半山脱贫致富,缓解农牧区的饮水、行路、用电和通讯难等问题。加大信贷扶贫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支持农牧民的转产转业。
(二)大力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优势矿产资源有序开发,促进资源向资本的转化。支持大九寨、卧龙、黄河九曲第一湾等景区开发,培育特色旅游业。扶持高原特色加工业发展,重点支持藏药、肉类、乳制品产业。支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发展。
(三)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水利建设的信贷投入,支持阿坝县克洼-若果朗引水补偿等工程建设。加大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双江口、金川等水电站的开发建设。认真做好都汶高速、汶马高速、汶川至川主寺公路、成兰铁路、红原机场等重大交通项目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在综合考虑项目收入来源、现金流的情况下,设计与之匹配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案。
(四)大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坚持把农房重建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让农牧民尽早住进永久性住房。加大对城镇住房重建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灾区住房开发,对灾区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安居房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合理确定住房信贷优惠利率水平、首付款比例,积极发放灾区居民购房贷款。积极支持产业恢复重建和基础设施重建,加大对重点设施、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恢复重建的信贷支持。
(五)积极探索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金融介入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机制。支持各级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金融资助政策。参与农牧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认真做好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金融配套工作。大力支持民族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弘扬民族先进文化。
三、主要措施
(一)细化工作措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6条意见。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市场经营定位,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努力在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寻求新的突破,为阿坝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