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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和补助标准
  (一)主要任务。支持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企业加强农家店建设,确保建设质量,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覆盖面。加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增加统一配送商品品种,提高配送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降低经营成本。在巩固和完善农家店经营移动通信业务的基础上,扩展“万村千乡市场”功能,引导承办企业在农家店开展药品、文化娱乐、科教、邮电通信、收购农副产品等经营和服务,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
  (二)补助标准。对承办企业建设或改造的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按不超过5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支持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个农家店支持6000元。
  三、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加强项目规划管理。各市(州、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贵州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规划的项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县市全面推进,乡村扩大覆盖”的原则制定规划。对条件较好或当地政府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的县(市、区),要全面规划,重点投入,全部覆盖。对交通便利、人口聚集的乡镇、行政村和旅游景点,要重点规划布点,将乡村旅游示范点全部纳入规划。要鼓励承办企业在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和行政村建店。要将工商系统建设的并符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要求的食品示范店纳入规划。要及时将规划的项目落实到承办企业,指导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农家店商圈半径合理布局、科学布点,避免盲目竞争,重复建设。2009年安排的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原则上只考虑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
  遵义市商务局要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湄潭实验区改革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44号)精神,加大对湄潭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贵州邮政公司是我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增的承办企业,拟在贵阳、遵义试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贵阳市和遵义市商务局要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将贵州邮政公司纳入本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承办企业,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市(州、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指导承办企业严格按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和《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要求建设农家店,要求做到统一店容店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统一采购或配送率要求达到40%以上,农资农家店经营化肥、农药等二类农资商品的配送率要求达到70%(村级农家店)和80%(乡镇级农家店)以上。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绝不能放松条件和标准,更不许弄虚作假,搞花架子。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杜绝和防止“只瞄准补贴资金,不实实在在建店”和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发生。要发挥补贴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承办企业加大投入,规范建店。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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