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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商发[2009]98号)


各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4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了《贵州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财政厅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贵州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8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48号)精神, 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逐步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和改造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严格控制农资农家店比例,农资农家店数量不超本地农家店总数的30%。
  (三)工作目标。2009年,全省列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承办企业41家,农家店建设规划50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规划20个(详见《贵州省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表》)。到2009年底,完成规划的全部建设项目,全省累计建设的农家店力争覆盖100%的县市(市、区)、100 %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日用消费品的统一采购或配送率力争达到40%以上,农资商品的配送率力争达到70%(村级农家店)和80%(乡镇级农家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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