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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办公室更名等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09〕1号),设立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正局级,简称市重大项目办)。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和市政府交办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建设总体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重大项目的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总体计划要求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加快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三)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五统一”要求;承担为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服务的职责。
  (四)协调市政府主管部门监督重大项目建设各方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招标与采购、合同履行等方面法律法规,落实“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工作。
  (五)参与重大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协调、落实资金计划的执行。
  (六)组织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应用。
  (七)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决算工作。
  (八)负责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
  (九)受委托负责中央单位在京重要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承担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重大项目办设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行政处。
  负责本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市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督查反馈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二)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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