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集中免疫:在本市规定时间内完成。
2.5日常补免:按照本市建立的每月免疫日制度进行补免。
2.6进展:要固定人员,按规定报告免疫进展等情况。
3. 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1协助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 应急
4.1应急值班:节假日、夜间等应安排值班。
5. 疫情报告
5.1人员:至少安排1名专门人员负责疫情管理工作。
5.2制度:应制定疫情报告相关制度。
5.3报告:按规定及时进行快报、月报、年报。
6. 村级防疫员
6.1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动物防疫技术培训。
6.2制度:建立村级防疫员岗位职责等有关制度。
6.3档案:建立村级防疫员档案。
7. 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7.1畜禽标识:按规定开展二维码耳标佩戴工作,确保佩戴率100%。
7.2设备操作:能熟练操作各种追溯设备。
7.3信息传输统计:每月统计设备操作人员的信息传输量,并核对免疫数量,保障追溯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方式
1. 考核时间:2009年11月
2. 考核范围
每个区县抽查2个乡镇,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抽取。
3. 评比方式
按附表《上海市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评分一览表》的内容和标准,由检查组现场打分和实验室抗体效价检测结果相结合,计算出各区县得分,进行评比。
4. 现场检查与采样数量
在每个区县,一是随机抽查4个规模饲养场,其中2个规模禽场(1个鸡场、1个水禽场,没有水禽的另外抽查1个鸡场)和2个规模畜场(1个猪场、1个牛场或羊场,没有牛场或羊场的另外抽查1个猪场)。规模饲养场要检查存栏、免疫等情况,并采集血样至少10份;二是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个自然村,每村至少抽查10个农户(至少采样5个农户),每村至少随机抽取畜禽血样各15份。在农户中要登记户主姓名,检查免疫记录、免疫证、畜禽标识;三是到乡镇兽医站检查免疫档案、疫苗发放记录、免疫标识发放记录等,检查与农户实际免疫情况是否相符合。
每个区县至少抽取50份家畜血样(2个规模场,2个自然村),采集血样应兼顾猪、牛、羊的血样数量比例。每个区县至少抽取50份家禽血样(2个规模场,2个自然村),应兼顾鸡和水禽血样数量比例。
5. 组织形式
检查工作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区县之间交叉检查的形式。每个区县抽调2人,中心负责人1名(任检查组组长),熟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人员或实验室工作人员1名,组成5个检查组。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组检查2个区县。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每个检查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各区县的联络协调工作。
6. 考核安排
具体考核安排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
附表:
上海市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评分一览表(总分:1000分)
区县: 乡镇1: 乡镇2:
一、防控工作部署:25分
检查项目
| 分值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
|
工作部署
| 25
| 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区(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
| 查阅会议通知或纪要,缺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区县
| 10
| |
部署春、秋季动物防疫和夏季消毒灭原工作
| 查阅相关文件,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区县
| 15
| |
小计
| 25
| |
二、经费落实:15分
检查项目
| 分值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
|
经费落实
| 15
| 疫苗经费纳入预算并按规定比例配套
| “是”给满分,“否”给零分
| 区县
| 5
| |
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免疫经费
| “有”给满分,“无”给零分
| 区县
| 5
| |
监测经费
| “有”给满分,“无”给零分
| 5
|
小计
|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