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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三)推进我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支持有关企业和单位,按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规范》,建立昆明市家政服务网络平台,通过电话、网络等信息手段,为市民、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成为对接供需、规范服务、保障安全的重要载体,整合各类家政服务资源,形成便利的家政服务网络;对企业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对服务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及时淘汰不诚信的企业,形成基于行业自律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行业协会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制定符合昆明实际的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向会员提供实用信息,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协助调查处理不正当竞争和违反行业行规的行为;开展行业统计分析,帮助政府了解行业情况;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标准,督促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经营;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从业人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的标准,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家政服务企业要明确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收费,实现优质优价。积极扶持建立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基地,提高我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逐步实现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家政服务企业应与家政服务人员订立用工合同,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家庭服务合同,坚持员工上岗前的培训、体检制度,及时接处消费者的投诉,严禁采取欺诈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

  (六)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树立一批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家政服务业先进典型,提高家政服务业的社会地位,引导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化发展,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七)大力拓展家政服务消费市场。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积极引导人们转变消费观念,扩大家庭服务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努力营造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饭店和其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加快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新组建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公司,原则上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所需服务由社会提供。推动社区服务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推广将社区家政服务委托家政公司承担的做法,逐步实现社区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服务的社会化。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单位、社区的后勤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促进后勤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化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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