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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阳市商务局等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监管、净化市场。加强生猪屠宰执法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长期从事私屠滥宰的钉子户、私宰专业村和其他非法屠宰点。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和肉品流通、消费企业单位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堂等销售的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四)规范秩序,扩大流通。各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坚持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限制外地规模化、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鼓励质量优、信誉好的肉品扩大流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健全机制、公开透明。贯彻新《条例》、落实设置规划,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依法行政;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市贯彻落实《设置规划》取得预期效果。

  附件:
  南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表

县市区

2009年末规划定点

2012年末规划定点

企业编码序号

邓州

23

12

051403xx

内乡

15

8

051408xx

南召

15

8

051404xx

方城

13

8

051405xx

社旗

10

6

051410xx

唐河

17

9

051411xx

桐柏

10

6

051413xx

宛城

7

5

051402xx

卧龙

7

5

051401xx

西峡

12

8

051406xx

淅川

13

8

051409xx

新野

10

6

051412xx

镇平

16

9

051407xx

市城区

2

2

0514000x

合计

17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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