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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宛政办〔2009〕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和《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省政府81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防雷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市又属于雷电多发区,雷暴活动频繁,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雷电灾害危害程度、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不断增大,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要重点针对农村雷击事件多发的特点及雷电灾害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情况,结合典型案例,通过组织收看防雷减灾专题片、张贴标语、制作板报等手段大力宣传有关防雷紧急避险常识。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雷减灾有关知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防雷减灾宣传进村入户,防雷避险常识家喻户晓。积极开展气象科技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民、城市民工、户外作业者、中小学生等群体的防雷科普宣传工作,教育群众消除迷信和恐惧心理,进行科学防雷避雷和自救互救,有效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二、不断提高雷电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处置水平

  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雷电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雷电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工作。要坚持依靠科技,强化关键技术的研究,尽可能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手段,及时向各级领导、社会公众和重点单位发布有关雷电灾害的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预防准备。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安监、气象等部门报告灾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灾情的发生情况,及时启动相应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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