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理范围
凡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含手持机、车载台、中继台,下同),如小区物业、建筑工地、企业安保、商店、商场、度假村、交通运输、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均在清理整顿范围之内。
四、清理内容
(一)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没有经国家型号核准,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
(二)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所用频率没有经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许可的(409MHz公众对讲机除外)。
(三)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没有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或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过期无效,以及虚报、瞒报设置使用数量的。
(四)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没有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定的工作项目和技术参数工作的。
(五)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没有按《
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
(六)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干扰其他合法无线电重要业务,甚至危害生产安全的。
(七)利用设置的无线电对讲机进行非法活动,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五、任务分工
(一)市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听取各县市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指导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为确保专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市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全市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指示,做好专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并具体负责对卧龙、宛城两区的专项工作。
2、负责全市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工作简报的编印、分发。
3、负责提供全市无线电监听监测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4、负责对各县市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5、负责全市专项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