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反拐工作队伍建设。
(六)建立全市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七)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我市反拐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建立南阳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南阳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2008-2012年)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反拐工作;协调跨地区、跨机构的反拐工作;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公安局、市委综治办、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大法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外事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扶贫办、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五、职责任务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反拐行动计划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的力度,推动相关地方配套政策的起草和修订完善工作,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建立完善相关地方配套政策,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2.在全市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3.县(市、区)政府将反拐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市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