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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依法普查。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遂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遂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洪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锋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慧  市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延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兰 瑛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 员:刘辉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昌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冯 俊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和平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蒋 玲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柯 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胥晓兵  市人事局副局长
      杜 学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陶明蓉  市规划和建设局纪委书记
      唐 成  市农业局副局长
      傅宁丹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王安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和平  市广电局副局长
      王利民  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队长
      何玉毅  市统计局副局长
      唐莉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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