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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四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确保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组织协调,民政、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工作。
  (三)完善联动机制。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将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社会救助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相挂钩,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四)加强督查督办。各地要加强对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实现就业创业的低收入家庭典型,大力宣传用人单位吸纳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遂宁市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
  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地 区

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人数

总 计

750

船山区

120

安居区

120

射洪县

120

蓬溪县

120

大英县

120

开发区

50

工业园区

50

河东新区

50



遂宁市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方案
(遂宁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全省、全市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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