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3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三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近期,我省部份地方先后发生多起甲型H1N1流感疫情, 9月10日以来我市也先后发生输入性病例,严重威胁着我市人民群众的健康。目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快速上升趋势,随着进入秋冬季,我国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病例明显增加,病毒传播力大于季节性流感,特别是秋季开学以来,省内部份地区发生学校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88号)精神,切实做好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生活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是党和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必然要求,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全市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特别是涉及到集体人群的学校、村(居)委会等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防控工作。分管卫生工作的党政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一般不能外出,务必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一旦发生疫情,务必采取有力措施,力求做到有效控制,防止蔓延。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履行职责,务必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突出防控重点,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学校、交通、旅游、集体单位、农村和城市社区、重大节会等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必须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形成专题方案。同时,要做好国庆中秋长假前后、黄金旅游季节的疫情防控工作。针对节假日和大型节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各车站、码头必要时要启动红外体温检测设备。要强化信息沟通,完善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协调机制、信息发布机制。要加强疫情监测,建立疫情监测机制、完善监测设施、健全监测网络,确保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等重要信息。要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尤其是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定期进行疫情形势的研究分析,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措施,保持主动可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