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清理和职能移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2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清理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08〕47号)下发之后,在遂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下,全市基本完成了市、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由民政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接。为了妥善处理移交工作中的遗留问题,为新型农保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决定于8月中、下旬对(遂委办〔2008〕47号)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的内容
(一)老农保管理职能、资产、经费、保户档案交接情况;
(二)职能交接以来,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农保资金情况;
(三)劳动保障部门接收农保管理职能后,区县政府对县级农保机构、人员、经费和乡镇农保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四)新征收农保基金的使用管理、运营增值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组织
专项督查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分别从市政府督查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抽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负责同志组成两个组参加督查工作,第一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李任三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彦虎任副组长,负责督查船山区、安居区;第二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成斌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杜学任副组长,负责督查射洪、大英、蓬溪县。
三、专项督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