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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
(宛政〔200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通知》(豫政〔2009〕30号),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1.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按照“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整理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分解督办、限时办结。对市里确定的100家重点服务企业,由市四大家领导按照联系县市区分工分别分包联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对接,跟踪问效,做好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其开足马力,努力实现稳定生产。

  2.认真落实涉企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取消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办理税费缓、减、免、退手续。全面清理中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收取。在确保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允许困难企业在2009年之内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积极推进产销对接。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召开工商企业产销对接会,协调指导重点服务企业积极主动与各自产品的下游企业衔接,签订购销合同,开展产业链合作。分县市区、分行业、分企业深化产业对接,促进市内企业加强合作,支持县市区之间优势产品互通。进一步推动市内发电、电解铝、钢铁、建材等相关企业建立互利双赢的长效机制。对参与产业链合作的企业,同等条件下比照享受省百户重点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参与产业链合作的电解铝企业、钢铁、化工等重点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直供电价,优先安排铁路运输,优先保障原材料供应。对签订订购合同,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的企业,在流资方面重点给予协调,政府招标采购和享受财政补贴商品,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其名优产品。对参与对接的民营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名单。开展项目与企业之间的供需对接,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市内企业购销对接会,协调纳入省重点项目、“8511”投资计划项目、省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中央投资项目和市重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地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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