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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南阳市城市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2009)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南阳市城市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宛政〔2009〕47号)


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调整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02号)要求,南阳市城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技术标准全部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为及时发挥新基准地价作用,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和指导宗地地价评估,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市政府决定发布南阳市城市市区新基准地价,该地价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2003年11月1日公布实施的原基准地价停止使用。

  附件:南阳市城市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附 件
  南阳市城市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类型

I

II

IV

V

VI

商 业

1690

1170

800

550

380

280

住 宅

1100

770

530

390

290

工 业

470

330

260

230

公共管理与服务

580

400

300

240

交 通

660

440

320

250

水利设施

400

260

190

特殊用地

490

350

270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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