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进我市村村农家店建设的通知

  (五)加强监管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联手对前几年建的农家店采取回访和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管,加强对退出企业所建农家店的后续管理,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去承接。在农家店建设方面,要坚持提高质量与扩大数量并重,着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和运行模式。要大力宣传村村农家店建设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和参与。

  附件3
  遂宁市2009-2010年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区、县

基本情况

2009年建设任务

2010年建设任务

2009-2010年任务小计

乡 镇

截止2008年底已建店

农家店

配送中心

农家店

配送中心

农家店

配送中心

射洪县

30

591

303

170

 

148

 

318

 

蓬溪县

31

495

66

207

 

253

1

460

1

大英县

11

300

89

100

1

122

 

222

1

船山区

12

189

75

80

 

46

 

126

 

安居区

21

497

158

112

1

248

 

360

1

全市合计

105

2072

691

669

2

817

1

1486

3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