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临床输血安全。临床用血量增加,血液检测量加大,经输血传播的疾病。
(四)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易然易爆物品、麻醉药品存放及使用安全。随着医疗机构新的业务工作大量的开展,上述物品使用机率增多,产生的不安全隐患。
(五)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质量存在的问题而引发的医疗事故。
(六)医患纠纷导致群体性事件。医患纠纷导致的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影响医患和谐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七)非医疗因素所致安全隐患。院内压力容器、电梯、电路、病房设施、职工及病员食堂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存在的问题诱发的安全事故。
四、防控措施
(一)医疗机构(含采供血机构)
1.规范服务行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各医疗机构应制定医护人员诊疗规范、文明用语规范,开展沟通技巧培训,用“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关心体贴每一位患者,建立平等、和谐的医患关系。
2.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切实提高医疗护理质量;落实“三查七对、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等制度,防范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3.科学诊治。在诊疗过程中,要全面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杜绝滥检查、滥用药、过度治疗、乱收费行为发生,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4.优化就诊环境。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对院内进行统一规划,积极改善就诊环境,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环节,缩短病人在各个环节的等候时间;增加专家门诊,满足群众需求;根据不同季节的变化,调整门诊上下班时间,保证24小时值班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5.尊重和保护患者的权益。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患者隐私;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等项目,医患双方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对住院患者普遍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并建立院内查询系统,让病人清清楚楚看病,明明白白消费。
6.加强医院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监管。对医疗机构内的重点科室、重要部位、重点环节要随时加强检查,对手术室、麻醉科、输血科、新生儿科、急诊科、ICU、消毒供应室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科室,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予以重点监管。认真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对医疗器械、消毒灭菌物品、医疗场所、医疗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严格按照《
献血法》、《医疗机构用血管理规范》把住献血人员筛选、检测、输血核对三关,杜绝因输血而导致的感染事件发生,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100%严格检测合格,100%由市中心血站统一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