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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天台县人民医院迁扩建床位规模的批复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天台县人民医院迁扩建床位规模的批复
(浙卫发〔2009〕141号)


台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天台县人民医院迁建床位规模的请示》(台卫〔2009〕4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台县人民医院按600张床位规模进行建设。
  二、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迁扩建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
  三、新址医院建成后,须报我厅执业验收。验收合格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四、医院最终核定床位数待新址医院验收后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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