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9〕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有力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杨松柏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石海龙 市委常委、副市长
梁伟华 副市长
李继郁 副市长
陈万春 副市长
成 员 伍福钊 市政府秘书长
任 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昆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税光跃 市发改委主任
康 江 市卫生局局长
陈 轲 市财政局局长
陈剑波 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
张清满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袁华滨 市教育局局长
巫俊明 市民政局局长
曾建雄 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王春芳 市国资委主任
刘 鹏 泸州食药监局局长
曹 杰 市物价局局长
金 星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周红剑 市政府财经办副主任
陈道元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局长康江,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郑敏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李一萍、市财政局副局长袁斗泉、市人事局副局长杨正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张勇、市物价局副局长唐一、泸州食药监局副局长王显波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