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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的通知
(浙安委办明电〔2009〕6号)


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目前全省上下正在积极开展节前安全检查,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为及时、全面掌握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各类安全信息畅通,请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消防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局、杭州铁路办事处、浙江海事局等部门10月1日至7日每日17时前报送当日安全生产情况;10月8日17时前报送国庆节期间总体简要情况(包括节前工作部署、安全检查、值班情况、事故情况等)。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053080,传真:87053072,值班手机:13588711788。

  附件:2009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计时段:2009年10月 日--2009年10月 日

事故指标

事故类型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受伤

人数

直接经

济损失

道路交通

 

 

 

 

火  灾

 

 

 

 

工矿商贸

建筑

 

 

 

 

矿山

 

 

 

 

危化

 

 

 

 

其它

 

 

 

 

小计

 

 

 

 

水上交通

内河

 

 

 

 

海上

 

 

 

 

渔业船舶

 

 

 

 

铁路路外伤亡

 

 

 

 

其  它

 

 

 

 

合  计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及涉险事故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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