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与信访维稳等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对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责任,认真安排部署,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本地区本部门不出现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二、树立安全观念,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军供站、殡仪馆、福利企业、公墓等单位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制定安全预案,完善事故隐患监控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门,细致排查救灾仓储、用水、用电、用气、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添置好各类消防器材,落实消防整改措施。
三、强化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要进一步深入贯彻8月13日全国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来信回复和来访接待工作,认真落实“守土有责、稳定一方”的各项措施,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减少越级上访,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要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重点排查水库移民、退役军人等方面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进京赴省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争议,确保国庆节期间社会稳定。
四、加强值班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