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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2009年9月16日 川价电发[2009]42号)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领导,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价格行为。确保假期期间市场价格的稳定。

  二、要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价格举报,营造和谐价格环境。

  三、各地要成立应急小组,按照价格异动工作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时与省局值班室(电话:028-86522633)及省分局12358热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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