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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乐山大佛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乐山大佛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2009年7月28日 川价发〔2009〕129号)


乐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乐山大佛区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乐市价发〔2009〕65号)收悉。根据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会的意见,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乐山大佛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等事宜批复如下:

  一、乐山大佛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为90元/人。

  二、乐山大佛风景区水上游江门票在原来票价的基础上顺加20元/人。

  三、对残疾人、老年人、学生、现役军人、旅行社等,由你局明确优惠票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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