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彭高速公路增设龙桥匝道收费站批复
(2009年9月21日 川交发[2009]50号)
成都市交委、物价局:
你委《关于成彭高速公路新增匝道收费站的请示》(成交[2009]21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成彭高速公路全长21.32公里,双向四车道,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发[2008]3号文批准,按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为推动成都市经济发展,同意成彭高速公路新增龙桥匝道收费站(K31+400M),并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龙桥匝道站的收费基价标准及车型分类按照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关于成彭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08]3号)执行。
三、龙桥匝道开通后,成彭高速公路的项目性质、收费期限和收费经营管理等仍按川交发[2008]3号文执行。
此复。
附件1:
成彭高速公路收费区间里程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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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
| 龙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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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
| 5.41
| 新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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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
| 13.49
| 8.08
| 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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