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全省物价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9月20日 川价发〔2009〕165号)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9〕35号)精神,我局结合全省物价工作实际,制定了《全省物价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物价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价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工作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9〕35号)要求,结合全省物价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促进全省物价系统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评议,使全省物价系统干部职工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省物价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抓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落实。成立四川省物价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邵小龙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陈少杰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应伟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志国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旭东 省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罗在军 省局副巡视员冯永德 省局副巡视员易攸石 省局副巡视员成 员:张海林 省局办公室主任
范思崇 省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刘均剑 省局综合处处长
林 挺 省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刘 毅 省局收费处处长
王 行 省局工交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