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宛政〔2009〕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促进产业集聚区又好又快发展,着力培育科学发展的载体,加快形成跨越式发展新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产业集聚区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节约集约发展的基础工程,是构建现代产业、现代城镇和自主创新“三大体系”的载体。依托产业集聚区,构建“三大体系”是我市实现工业强市、促进次中心城市建设的战略支撑点,体现了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产业集聚的发展,能够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创造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创造和扩大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良性循环。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有利于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支撑;有利于以产带城,加快城镇化进程,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有利于促进产业集聚,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创造条件;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实现污染集中治理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条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优化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更加突出城市与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加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更加突出循环经济和节约集约发展,培育一批规模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明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产业集聚区,使之成为先进产业集中区、改革创新试验区、现代化城市功能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区,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撑。
(三)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原则。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高水平编制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与其他重大规划的衔接,实现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融合发展原则。优化产业集聚区功能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和现代服务体系,促进二三产业协调、互动发展,提高产业支撑和人口集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