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保障市场供给
(八)完善市场监测体系。强化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测机制,增强监测信息的公共服务功能,服务经济建设,引导居民消费。充分利用市级商务预报网络版平台,加强我市市场运行信息的收集和综合利用。以“商务预报”窗口为载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及时发布重要市场信息,提高政府部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九)健全市场应急机制。尽快实施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市、县两级肉、糖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鼓励支持流通企业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提高应急调控能力。
四、积极发展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
(十)大力促进节假日消费和会展消费。鼓励支持企业抓住五一、十一、端午等节假日,推出丰富多彩的节日促销活动,扩大节日消费和民俗消费。积极开展我市品牌名店、名师、名菜(名吃)推介等各类活动,满足城乡居民需要。要充分利用张仲景医药文化节和宝玉石节,组织地方特色产品展销,促进会展消费。
(十一)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继续支持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的发展。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家政服务、租赁服务、金融理财服务等新兴服务型消费,开发培育与节假日相适应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和网络、动漫等消费热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活动,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推进特色商业街建设。
(十二)鼓励发展新型消费方式。积极推进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鼓励刷卡消费。支持企业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销售。
五、继续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培育骨干企业
(十三)培育一批餐饮品牌企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每年举办2~3次美食活动。力争在3年内,在全市创建5家“豫菜品牌示范店”和13家“豫菜风味品牌店”。重视宣传推介名牌产品和品牌创建示范企业,努力营造“做品牌、树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良好氛围,激活品牌消费。加大对“老字号”企业的申报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我市“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
(十四)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商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用足用活国家和省扶持政策,选择一批大型物流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同时,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对国有流通企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革。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培育几家辐射范围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增强市场供给保障和调控能力。同时,继续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